流水號
46232
課號
LawILS7048
課程識別碼
A41 M0220
無分班
- 4 學分
必修
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
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
必修- 林鈺雄
- 搜尋教師開設的課程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
yslmy41@yahoo.com.tw
- 二 6, 7, 8, 9
請洽系所辦
2 類
修課總人數 35 人
本校 35 人
無領域專長
- 中文授課
- NTU COOL
-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- 備註
與大學部合開。教室:萬2311。
- 修課限制
- 本課程有 1 個先修科目規定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本校選課狀況
已選上0/35外系已選上0/0剩餘名額0已登記0- 課程概述刑事訴訟法乃法律系學生必修之基礎科目,在國家考試上亦佔有一席之地,對於學生畢業後可能從事之檢察官、法官或律師業務尤為重要。由於刑事訴訟法最近歷經多次大幅修法,並且幾年來之學說創新,以傳統領域與新的發展併陳的結果,致使教學範圍過於龐大。本課程設計之教學領域乃從序論到第一審終結,內容著重於基本原理原則、訴訟主體、訊問、強制處分、證據的總論問題以及從偵查到審判的各論問題。教學進度則是由具體到抽象,由各論到總論。
- 課程目標本課程教學設計上以培養學生刑事訴訟之基本觀念為主,但為拓展學生進一步思考刑事訴訟相關問題之空間,訓練學生未來執業時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,教學範圍將兼及外國之學說、判例與立法例,並輔以實例比較對照。
- 課程要求由於授課之範圍廣泛,但總學分數僅4學分且一學期授畢,為求最大之授課效果,本課程將提高上課之要求,未能配合者請勿修課。修課同學將分組,全體同學必須事先研讀指定教材,分組同學並必須負責解答教師事先指定之問題或實務案例,並於課堂提出口頭報告,由全體同學討論後,再由教師講評說明。 評分方式將採綜合計分法,原則上以期中(50%)、期末兩次測驗(50%)為評分基準。分組書面報告、學生上課的參與表現將作為加減分依據。 最新參考資料及各講之補充教材將隨上課進度逐步公告於教學網站。
- 預期每週課前或/與課後學習時數
- Office Hour
- 指定閱讀
- 參考書目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》,2023年12版(主要參考教材)。 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》,2023年6版。 (僅列主要參考教科書)
- 評量方式
- 本校尚無訂定 A+ 比例上限。
-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,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,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。詳見 學習評量專區。
-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- 補課資訊
- 課程進度
第 1 週 緒論/刑事訴訟之基礎構造 第 2 週 刑事訴訟之基礎原則 第 3 週 偵查總論 第 4 週 偵查各論 第 5 週 公訴、自訴 第 6 週 審判 第 7 週 特別訴訟程序 第 8 週 期中考 第 9 週 法院、檢察官及其輔助機關 第 10 週 被告╴犯罪嫌疑人、辯護人 第 11 週 訴訟關係、訴訟要件與訴訟行為 訴訟標的-單一性與同一性 第 12 週 強制處分總論 第 13 週 強制處分各論—羈押及搜索扣押 第 14 週 證據法總論—體系及嚴格證明 第 15 週 證據法各論—傳聞法則及證據禁止 第 16 週 期末考 第 17-18 週 彈性上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