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水號
57084
課號
LAW1050
課程識別碼
A01 11110
無分班
- 3 學分
選修
社會學系
社會學系
選修- 莊世同
- 搜尋教師開設的課程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
- 二 7, 8, 9
社103
2 類
修課總人數 80 人
本校 70 人 + 外校 10 人
無領域專長
- 中文授課
- NTU COOL
-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- 備註
- 修課限制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本校選課狀況
已選上0/70外系已選上0/20剩餘名額0已登記0- 課程概述本課程有兩個主要教學目的:(一)提供入門性的法律基礎知識,(二)對於重要法律議題進行法學思辨與討論。首先,在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上,本課程分別從哲學、歷史、比較、分析及應用五個層面,依序探討下列主題:法律是什麼、法律的歷史發展、法律與其他社會領域、法學中的基本概念、法律的效力及其淵源與種類、法律的解釋適用與漏洞補充、以及《洞穴奇案》一書中精彩的法律推理與論證,期使修課同學對於法學有一概觀性的知識圖像。其次,在對法學基礎知識與基本概念有一定掌握的同時,本課程希望藉由閱讀某些具有批判性和反思性的國內外文獻,以三次專題方式,從不同理論觀點思考(一)法治、民主與平等,(二)人權、尊嚴與法律,(三)性別、階級與法律之間的關係。最後,作為非法律系學生的法學入門科目,本課程除了著重知識上的自主學習以外,也相當重視課程的積極參與,以及對於議題的批判思考和理性討論。
- 課程目標學習法學基礎入門知識與培養批判法律思維能力。
- 課程要求1. 期中考試(選擇題,單選) 50%。 注意事項:期中考請假,比照台大期末考請假規定,未依該規定而以平時上課方式請假缺考者,不予準假,也不予補考,期中考成績以零分計。 2. 期末考試 (選擇題,單選)50%。 注意事項:如未依台大期末考請假規定而期末考缺考者,不予補考,期末考成績以零分計。
- 預期每週課前或/與課後學習時數
- Office Hour
- 指定閱讀
- 參考書目【參考書目】
- 評量方式
50% 期中考(選擇題,單選)
期中考請假,比照台大期末考請假規定,未依該規定而以平時上課方式請假缺考者,不予準假,也不予補考,期中考成績以零分計。
50% 期末考(選擇題,單選)
如未依台大期末考請假規定而期末考缺考者,不予補考,期末考成績以零分計。
-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- 補課資訊
- 課程進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