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水號
82620
課號
LAW3281
課程識別碼
A01 37210
無分班
- 3 學分
必修
法學組 / 司法組 / 財法組
法學組
司法組
財法組
必修- 張譯文
- 搜尋教師開設的課程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
yiwenchang@ntu.edu.tw
- 法律學院萬才5樓2508室
02-33668925
- 五 2, 3, 4
萬2201
2 類
修課總人數 100 人
本校 100 人
無領域專長
- 中文授課
- NTU COOL
-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- 備註
與科法所合開。科法所請選修「A41 M0180」。
- 修課限制
- 本課程有 2 個先修科目規定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本校選課狀況
已選上0/100外系已選上0/0剩餘名額0已登記0- 課程概述本課程主要講授「債編各論」或稱「契約各論」,來回穿梭於「類型化(aka.債各)」與「一般化(aka.債總)」的思考方式。不過,礙於時間因素,授課教師僅挑選其中重要契約類型講授;尤其是買賣、租賃及承攬。 課程進行方式,以授課教師講授為主,但是隨時歡迎修課同學提問討論。此外,視上課情況需要,決定是否另外要求學生口頭或書面報告。至於課輔時間及方式,則由教學助理與修課同學另行協調、安排。 【旁聽注意事項】 旁聽不必事先寄信取得同意。在教室容量可以負荷的前提之下,歡迎一同學習。如果最後教室容量不足的話,以選課同學為優先考量,屆時恕不開放旁聽。 【加簽注意事項】 有意加簽者,請務必攜帶學生證出席第一週課程!事前寄信「不會」取得任何加簽優勢,授課教師恕不再一一回信!以下謹提供例稿,供同學自行參酌。 OO: 謝謝來信。 不過,我可能現在無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,不好意思。 我不排除加簽外系學生。不過,也許等到開學第一週,考量已選課人數、上課教室大小、加簽同學系所及修課情形等種種因素以後,才能最終確定。屆時,我會再請助教協助處理所有的加簽事宜。 祝好 譯文
- 課程目標本課程目的,在於進一步細緻化債編總論一(契約之債)的學習成果,使學生認識債編各論中的規範架構,及其背後的理論體系。除了法律原則的講授外,並加入諸多司法實務的個案事實為討論素材,希望能培養學生兼具法律抽象思考與具體案例說理的能力。
- 課程要求必須修畢民總及債總一。
- 預期每週課前或/與課後學習時數
- Office Hour
- 指定閱讀
- 參考書目上課以授課教師講義為主要內容。基於環保愛地球的信念,講義僅提供電子檔。需要紙本者,請自行影印;因個人因素有困難者,則請逕洽授課教師。 以下例示若干教科書供參: 1. 林誠二,債編各論新解:體系化解說(上)(中)(下) 2. 陳自強,契約之內容與消滅、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、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(部分章節) 3. 黃立(編),民法債編各論(上)(下) 4. 黃茂榮,買賣法、債法各論 5. 邱聰智/姚志明,新訂債法各論(上)(中)(下) 6. 劉春堂,民法債編各論(上)(中)(下)
- 評量方式
- 本校尚無訂定 A+ 比例上限。
- 本校採用等第制評定成績,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中的百分制分數區間與單科成績對照表僅供參考,授課教師可依等第定義調整分數區間。詳見 學習評量專區。
-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- 補課資訊
- 課程進度